|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5.04.08 | 發言時間 | 08: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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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文雄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公告「新光標普電動車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已達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標準, 特此 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3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4/08 | ||
| 說明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申請中。 3.契約終止原因:依據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25條第1項第5款及第32條規定辦理。 至本公告日前一營業日止,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 新臺幣壹億元,已達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標準。 4.後續處理作業:申請終止信託契約及申請下市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第2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向金管會提出終止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申請,俟金管會核 准後,將依規定辦理後續基金終止上市及清算程序。 6.契約終止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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