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1.01.21 | 發言時間 | 11: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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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文雄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新光優質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新 光Shiller Barclays CAPE美國產業價值投資ETF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清算內容及分配方式,特此 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4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1/21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清算申請核准之日期:109/11/27 3.清算原因:本基金於109年11月17日已達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25條第1項第5款所訂證券投 資信託契約終止之規定。 4.本基金剩餘財產內容:銀行存款新臺幣26,852,221元 5.預計執行進度:本基金已於清算基準日110年01月13日開始辦理基金清算程序,預定110 年01月25日進行清算餘額分配。 6.預計完成日期:110/01/25 7.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基金預定110年01月25日進行清算餘額分配。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相關清算內容如下: (1)清算餘額總金額:新臺幣26,852,221元 (2)基金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1,229,000單位 (3)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金額:新臺幣21.848837266070元 本基金清算餘額之給付,由基金保管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01月25日依 受益人留存於證券商之證券交割帳戶,以匯款方式給付受益人,如因退匯或無帳號者則 改以掛號郵寄支票之方式給付受益人。剩餘財產通知書將另行寄發予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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