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5.10.07 | 發言時間 | 17:54:50 |
|---|---|---|---|---|---|
| 發言人 | 黃昭棠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富邦NASDAQ-100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富邦NASDAQ-100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第一次追加募集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0/07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002號 3.契約修正原因: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 公告於投信投顧公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s://www.fubon.com/asset-management/index)。 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亦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投資人可逕自前述網站查詢或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金額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為10億個 單位。合計首次募集及第一次追加募集之總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400億元整, 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為20億個單位。配合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 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之條文,自公告之翌日起生效。 (2)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之資金匯出、匯入作業, 本公司將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規定, 向中央銀行提出申請,於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後,始得進行募集。 有關本次新增額度之開始募集日,本公司將於中央銀行同意後另行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