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2026.05.26 | 發言時間 | 15:5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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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董永寬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統一全球創新主動式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本基金) 第一次追加募集配售作業,敬請有意願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配 合「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辦理,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5/26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5/26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本基金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生效 及中央銀行同意在案,已符合啟動本基金公開配售作業之標準,本基金追加募集額 度之公開配售期間為自即日起開始,結束時間將視後續抽籤評估作業結果另行公告之。 二、配售作業規則,說明如下: 1.為評估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之認購需求情形,謹訂自公告日起至次一工作日即115 年5月27日15:00截止時間止,有意願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應於提出申購申請前,先行 委託本基金之參與證券商向本公司辦理「追加募集預約登記 」,並由參與證券商統 一於截止時間後,將其受理之預約登記資料寄送至本公司指定信箱 (UPAMC.ETFservice@uni-psg.com),以利續行彙總評估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配售作業。 2.本基金「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及其他相關配售資訊之注意事項如下: (1) 因本基金本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20 億個單位,即配售總申購基數為4000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 申購申請(即委託客戶),及以自行名義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配售比例各為50% 及50%,即為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及流動量提供者申購基數額度分別為250組及250組。 本基金本次追加額度募集將採預約登記方式 由委託客戶委託參與證券商提出本基金申 購申請,並自行確認其資料齊全無誤,如因此造成無法預約成功而影響申購權利者, 應自負其責,且委託申購 客戶向參與證券商辦理預約登記應以1家為限,若有向不同 參與證券商辦理重複或超額預約登記者,本公司亦有權就其預約登記之申請予以剔除, 敬請參與證券商特別提醒委託客戶留意配合。 (2)本公司將於本次「追加募集預約登記」受理時間截止起,即開始彙總由各參與證券 商提供其受託申購客戶預約登記之統計資料,並依下述標準公告是否啟動公開抽籤作 業之評估結果: (i)本公司所彙總統計預約登記不含剔除名單之總申購基數已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 配售總申購基數者,則評估結果為「啟動」公開抽籤作業,且將另依抽籤分配結果之 公告情形辦理。 (ii)若本基金追加募集預預約登記之總申購基數未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受託配售總申購 基數之上限時,則「不啟動」公開抽籤作業。本公司即於115年5月29日,優先提供原 預約登記之客戶,依其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進行申購。如有剩餘申購基數時,將再開 放受理本基金之申購。但若有個別客戶發生其申購組數超出原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時 ,本公司有權婉拒其申購申請。 三、受託申購客戶超額認購之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1.本公司依本基金配售作業原則,會先將預約登記之受託申購客戶名單中,剔除重複 預約登記者後,統計「預約登記總申購基數」。若「預約登記總申購基數」,超過「 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即據以啟動公開抽籤作業。 2.本公司經考量初級市場「每一營業日」受理申購之系統時間、人力、市場現況、基 金操作等綜合實務作業因素評估下,暫定本基金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 最高500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申購申請 (即委託客戶),及 以自行名義參與配售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進行分配,配售比例各為50%及50% ,分別申購基數為250組及250組。最終組數將視預約情況調整,並於公告是否啟動公 開抽籤作業時另行說明。 3.若約登記申購組數大於單日可分配組數,即啟動抽籤作業流程。如同一受託客戶在 多家參與券商預約登記申購,將重複件剔除後,預約登記申購組數大於可分配組數, 依抽籤作業程序分配,若剔除重複件後預約登記申購組數小於或等於可分配組數,將 保留剔除件後預約之受託客戶預約件。 (i) 剔除處理程序:保留預約登記申購組數最大的一筆資料及同一受託客戶預約登記 申購組數數量皆相同者,隨機保留一筆資料。 (ii) 抽籤作業:將過濾後的預約件拆成一筆一組,並依每一受託客戶一人一組分配, 剩餘預約件依亂數升冪排序,再依排序序號分配每日可分配組數。 4.為符合公平配售機制,中籤委託客戶除不得將其中籤之申購基數轉讓予他人外,若 輸入之實際申購組數與中籤組數有不同時,凡經本公司發現且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將 有權拒絕其輸入組數變更或受讓申購基數之委託客戶所提出之申購申請。 四、若啟動公開抽籤時委託客戶預約登記總基數超過單日可接受之配售總申購基數, 可能會產生不同申購日期,故其申購申請之淨值會有所不同,謹請投資人於申購本基 金前,應先行詳閱前述說明,並審慎評估自身投資意願以維權益,並請參與證券商受 理預約登記時,亦協助予以提醒投資人潛在投資風險 (有關本基金運用之限制及投資 風險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14頁至第17頁及第18頁至第22頁),且因本基金自成 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將會影響本 基金淨值表現。 投資人於本基金初級市場參與申購時,應以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格計算, 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 格無升降幅度限制,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因此,參與申購投 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上市市掛牌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與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 生折/溢價的投資風險。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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