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5.08 | 發言時間 | 13:3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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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元大全球納斯達克100增強成長精選ETF基金」(下稱 「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配售作業,敬請有意願申購本基 金之投資人配合「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辦理,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5/08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5/08
2.發生緣由: 一、依據本公司中華民國(下同)115年5月7日元投信字第1150000703號公告及中華民國證 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 程序第21條之3規定,辦理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公開配售作業。 二、本公司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本基金,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生 效及中央銀行同意在案,已符合啟動本基金公開配售作業之標準,本基金追加募集額 度之公開配售期間為自即日起開始,結束時間將視後續抽籤評估作業結果另行公告之。 三、配售作業規則,說明如下: (一)為評估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之認購需求情形,謹訂自公告日起至次一工作日(即115 年5月11日)12:00(即截止時間)止,有意願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應於提出申購申請前, 先行委託本基金之參與證券商向本公司辦理「追加募集預約登記」,並由參與證券商統 一於截止時間前將其受理之預約登記資料交付本公司,以利續行彙總評估本基金追加募 集額度配售作業。 (二)本基金「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及其他相關配售資訊之注意事項如下: 1.因本基金本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20億個 單位(即配售總申購基數為4,000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申購 申請(即委託客戶),及以自行名義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配售比例各為50%及 50%,即為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及流動量提供者申購基數額度分別為2,000組及2,000 組,本基金本次追加額度募集將採預約登記方式,由委託客戶委託參與證券商提出本基 金申購申請,並自行確認其資料齊全無誤,如因此造成無法預約成功而影響申購權利者 ,應自負其責,且委託申購客戶向參與證券商辦理預約登記應以1家為限,且登記申請 組數上限為9組,若有向不同參與證券商辦理重複或超額預約登記者,本公司亦有權 就其預約登記之申請予以剔除,敬請參與證券商特別提醒委託客戶留意配合。 2.本公司將於本次「追加募集預約登記」受理時間截止起,即開始彙總由各參與證券商 提供其受託申購客戶預約登記之統計資料,並於同日依下述標準公告是否啟動公開抽籤 作業之評估結果: (1)本公司所彙總統計預約登記(不含剔除名單)之總申購基數已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 託配售總申購基數者,則評估結果為「啟動」公開抽籤作業,且將另依抽籤分配結果 之公告情形辦理。 (2)若本基金追加募集預約登記之總申購基數未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 數之上限時,則「不啟動」公開抽籤作業,本公司即於115年5月12日優先提供原預約 登記之客戶依其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進行申購。如有剩餘申購基數時,將再開放受理本 基金之申購,但若有個別客戶發生其申購組數超出原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時,本公司 有權婉拒其申購申請。 四、受託申購客戶超額認購之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依本基金配售作業原則,會先將預約登記之受託申購客戶名單中,剔除符 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定義之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內部人(即員工、配偶及未成 年子女)、流動量提供者及重複預約登記者(合稱剔除名單)後統計「預約登記總申購基 數」,若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即據以啟動公開抽籤作業。 (二)本公司經考量初級市場「每一營業日」受理申購之系統時間、人力、市場現況、基 金操作等綜合實務作業因素評估下,暫定本基金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 最高為453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申購申請(即委託客戶),及 以自行名義參與配售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進行分配,配售比例各為50%及50% ,分別申購基數為227組及226組。最終組數將視預約情況調整,並於公告是否啟動公 開抽籤作業時另行說明。委託申購客戶向參與證券商辦理預約登記應以1家為限,且登 記申請組數上限為9組,若有向不同參與證券商辦理重複或超額預約登記者,本公司 亦有權就其預約登記之申請予以剔除。 (三)若委託客戶之預約登記申購組數超過1組時,將可能會產生「同一委託客戶預約登 記之申購基數因每組中籤批次不同,而歸屬於不同的申購申請日被受理」的情況。此時 ,本公司將請參與證券商依中籤批次分別通知委託客戶,敬請配合於可受理之申購申請 當日完成本基金申購作業。 (四)為符合公平配售機制,中籤委託客戶除不得將其中籤之申購基數轉讓予他人外,若 輸入之實際申購組數與中籤組數有不同時,凡經本公司發現且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將有 權拒絕其輸入組數變更或受讓申購基數之委託客戶所提出之申購申請。 五、若啟動公開抽籤時委託客戶預約登記總基數超過單日可接受之配售總申購基數最高 為227組,可能會產生不同申購日期,故其申購申請之淨值會有所不同,謹請投資人於 申購本基金前,應先行詳閱前述說明,並審慎評估自身投資意願以維權益,並請參與證 券商受理預約登記時,亦協助予以提醒投資人潛在投資風險(有關本基金運用之限制及 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16頁至第17頁及第25頁至第31頁),且因本基金自 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 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初級市場參與申購時,應以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 價格計算,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 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因此,參與 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上市掛牌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與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 產生折/溢價的投資風險。 六、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 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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