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5.07 | 發言時間 | 13: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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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公告「元大納斯達克100增強成長精選ETF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乙案,業經中 央銀行同意在案, | ||||
| 符合條款 | 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5/07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5/07
2.發生緣由: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乙案,業經臺灣證交所申報生效及中央銀 行同意在案。 3.因應措施: (1)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中華民國(下同)115年 5月5日臺證商字第1152501087號函、中央銀行115年5月7日台央外伍字第1150016399 號函及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 (2)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乙案,業經臺灣證交所申報生效及中央銀行同意在 案。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 20億個單位。合計總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400億元整,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 高為40億個單位。 (3)本基金新增追加募集額度,謹訂於115年5月7日起開始募集,但開放預約登記 申購之具體受理時間及額度,請另依本公司有關配售作業公告辦理,或事先洽詢 本基金參與證券商確認。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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