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26.04.01 | 發言時間 | 15: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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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為辦理「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 信託基金」(以下稱本基金)追加募集配售作業,請有意願申購本 基金之投資人配合「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辦理,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4/01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4/01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中華民國(下同)115年4月1日元投信字第1150000424號公告及中 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二 十一條之二規定,辦理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公開配售作業。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申報第1次追加募集本基金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及中央銀行同 意,已符合啟動本基金公開配售作業之標準,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之公開配售期間為自 即日起開始,結束時間將視後續抽籤評估作業結果另行公告之。 二、配售作業規則,說明如下: (一)為評估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之認購需求情形,謹訂自公告日起至次一工作日(即115 年4月2日)12:00(即截止時間)止,有意願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應於提出申購申請前, 先行委託本基金之參與證券商向本公司辦理「追加募集預約登記」,並由參與證券商統 一於截止時間前將其受理之預約登記資料交付本公司,以利續行彙總評估本基金追加募 集額度配售作業。 (二)本基金「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流程及其他相關配售資訊之注意事項如下: 1.因本基金本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10億個 單位(即配售總申購基數為2,000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申購 申請(即委託客戶),及以自行名義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配售比例各為32.31%及 67.69%,即為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及流動量提供者申購基數額度分別為646組及1354組 ,本基金追加募集額度配售作業將採預約登記方式,委託客戶經委由參與證券商提出本 基金申購申請,並自行確認其資料齊全無誤,否則造成無法預約成功而影響權利者,應 自負其責,且委託申購客戶向參與證券商辦理預約登記應以1家為限,且登記申請組數 上限為5組,若有向不同參與證券商辦理重複或超額預約登記者,本公司亦有權就其預 約登記之申請予以剔除,敬請參與證券商特別提醒委託客戶留意配合。 2.本公司將於本次「追加募集預約登記」期間截止即開始彙總由各參與證券商提供其受 託申購客戶預約登記之統計資料,另行依下述標準公告是否啟動公開抽籤作業之評估結 果: (1)本公司所彙總統計預約登記(不含剔除名單)之總申購基數已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 託配售總申購基數者,則評估結果為「啟動」公開抽籤作業,且將另依抽籤分配結果之 公告情形辦理。 (2)若本基金追加募集預約登記之總申購基數未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 數之上限時,則「不啟動」公開抽籤作業,本公司即於115年4月7日優先提供原預約登 記之客戶依其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進行申購。如有剩餘申購基數時,將再開放受理本基 金之申購,但若有個別客戶發生其申購組數超出原預約登記之認購組數時,本公司有權 婉拒其申購申請。 三、受託申購客戶超額認購之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依本基金配售作業原則,會先將預約登記之受託申購客戶名單中,剔除符合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之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內部人(係指本公司員工及其配偶、未 成年子女)、流動量提供者及重複預約登記者(合稱剔除名單)後統計「預約登記總申購 基數」,若超過「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即據以啟動公開抽籤作業。 (二)本公司經考量初級市場「每一營業日」受理申購之系統時間、人力、市場現況、基 金操作等綜合實務作業因素評估下,訂定本基金單日可接受之可受託配售總申購基數最 高為400組,將分別就各參與證券商及其受託申購客戶之申購申請(即委託客戶),及以 自行名義參與配售之流動量提供者之申購申請進行分配,配售比例各為32.31%及67.69% ,分別申購基數為129組及271組,委託申購客戶向參與證券商辦理預約登記應以1家為 限,且登記申請組數上限為5組,若有向不同參與證券商辦理重複或超額預約登記者, 本公司亦有權就其預約登記之申請予以剔除。 (三)若委託客戶之預約登記申購組數超過1組時,將可能會產生「同一委託客戶預約登 記之申購基數因每組中籤批次不同,而歸屬於不同的申購申請日被受理」的情況。此時 ,本公司將請參與證券商依中籤批次分別通知委託客戶,敬請配合於可受理之申購 申請當日完成本基金申購作業。 (四)為符合公平配售機制,中籤委託客戶除不得將其中籤之申購基數轉讓予他人外,若 輸入之實際申購組數與中籤組數有不同時,凡經本公司發現且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將有 權拒絕其輸入組數變更或受讓申購基數之委託客戶所提出之申購申請。 四、若啟動公開抽籤時委託客戶預約登記總基數超過單日可接受之配售總申購基數最高 為400組,可能會產生不同申購日期之申購交易,故其申購申請之淨值會有所不同,謹 請投資人於申購本基金前,應先行詳閱前述說明,並審慎評估自身投資意願以維權益, 並請參與證券商受理預約登記時,亦協助予以提醒投資人潛在投資風險(有關本基金運 用之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2頁至第9頁及第35頁至第40頁),且因本 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定適格條件之投資 人始得交易。且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 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次級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 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 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次級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 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於本基金初級市場參與申購時,以本基金 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格計算,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本基 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因此,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上市掛牌之次級市場成交價格與本基金淨資 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投資風險。 五、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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