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4.01 | 發言時間 | 13:4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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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乙案,業經中央銀行 同意在案,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4/01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4/01
2.發生緣由:本基金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乙案,業經中央銀行同意在案。 3.因應措施: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中華民國(以下同)115年3月30日金管 證期字第1150337528號函、中央銀行115年4月1日台央外伍字第1150012887號函及本 基金期貨信託契約第34條規定辦理。 (2)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業經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同意在案。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金 額最高為新臺幣200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10億個單位。合計首次募集、第一 次反分割及第一次追加募集之總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400億元,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 數最高為12億5仟萬個單位。 (3)有關本基金新增追加募集額度,謹訂於115年4月1日開始募集,但開放預約登記 申購之具體受理時間及額度,請另依本公司有關配售作業公告辦理,或事先洽詢本基 金參與證券商確認。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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