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2.04.25 | 發言時間 | 17: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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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鄭宗祺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經理「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 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終止上市日(即下市日)及其證券投 資信託契約終止日等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13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4/25 | ||
| 說明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10339550號函 及臺證上一字第1110007695號函 3.契約終止原因: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 下簡稱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已達本基金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第29條第1項第9 款所定之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新臺幣貳億元之終止信託契約標準。 4.後續處理作業: (一)本基金終止信託契約及受益憑證終止上市買賣之申請,分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中華民國(下同) 111年4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39550號函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月25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07695號函同意在案。 (二)本基金將自111年5月27日起終止上市買賣,並以111年5月30日為本基金信託契約 終止日。 (三)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30條規定,本公司應自金管會同意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及 清算作業後三個月內完成本基金之清算事宜,故訂定本基金清算基準日為111年6月27 日。有關本基金最後交易日、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及清算基準日等時程如下: (1)初級市場最後申購買回日/證券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111年5月26日 (2)終止上市日(即下市日):111年5月27日 (3)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111年5月30日 (4)清算基準日:111年6月29日 5.因應措施:無。 6.契約終止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基金下市及其信託契約終止後依相關規定進行基金資 產清算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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