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0.10.15 | 發言時間 | 16: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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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駿賢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兆豐國際臺灣藍籌30單日反向一倍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終止證券投資 信託契約,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3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10/15 | ||
| 說明 |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 證投字第1090370722號 3.契約終止原因:本基金於109年10月5日達信託契約第25條第 1項第5款所訂信託契約終止之規定。 4.後續處理作業: (1)本公司依本基金信託契約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信託契約終止,並於109年10月15日接獲函文核准以本基金 下市日之次一營業日為信託契約終止日。 (2)因本基金為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交易之有價證券,有 關本基金信託契約之終止應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並訂定本基 金受益憑證終止上市日後為之,有關本基金終止上市日、信託 契約終止日及終止後之處理事項,將於本基金獲准終止上市後 再另行公告及通知受益人。 5.因應措施:無 6.契約終止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 終止本基金之上市買賣,並於信託契約終止後依相關規定進行 基金資產清算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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